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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05:3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 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7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金翔宇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80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会议以80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刘红霞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二届九次会议和二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07 年8月14日、11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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