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蓝田股份民事赔偿案股民胜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05:3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王光平 北京报道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荣代理的第二批投资者诉蓝田股份民事赔偿一案,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蓝田股份等四被告赔偿40位原告损失2625802元人民币。 此前,武汉中院判处蓝田股份等被告赔偿陈荣律师代理的第一批79位投资者540余万元。 此外,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45位投资者诉蓝田股份民事赔偿诉讼也于近日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据了解,此次诉讼标的金额近230万元。该案开庭日期目前尚未确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