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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5:3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670证券简称:S*ST天发公告编号:2007-076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因涉及部分银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其分别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7074.832万股和2560万股于2007年11月10日被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荆州市点石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据悉,经过公开竞价,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7074.832万股股权;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竞得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560万股股权。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本次拍卖的裁定文件,故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70证券简称:S*ST天发公告编号:2007-077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之间就本公司股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本公司尚未进入股改程序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因涉及部分银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其分别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被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荆州市点石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本次拍卖的裁定文件,故没有可共讨论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配合大股东推动公司的股改工作,争取早日进入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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