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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01:0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上午九时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陈兴康先生出差在外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阎桂芳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84,86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本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的2,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07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84,8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关于本公司为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07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84,8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关于本公司为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07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84,8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关于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07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84,8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关于本公司为上海大亚(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07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0,49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提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成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10证券简称:大亚科技公告编号:2007---046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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