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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01:0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定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16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621.097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4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肖伟先生因公出差,会议由副董事长杨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6621.0974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6621.0974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377.1569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96.32%; 反对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243.9405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3.68%。 4、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621.0974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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