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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01:0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976,706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2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 股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付3.1股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2005年12月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 年1月19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除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之外,未作出其他特别承诺。 2、承诺履行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法定承诺,无其他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已承诺未履行的义务。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为2007年11月20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3,976,7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具体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 佛山市勒流镇建恒电器厂 81105 81105 0.003% 2 广东省农垦总局机关工会委员会 243315 243315 0.009% 3 广州市海珠区新铖不锈钢厂 64884 64884 0.002% 4 上海浦东任辰贸易有限公司 240311 240311 0.009% 5 佛山市南海区南顺石化有限公司 48663 48663 0.001% 6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工会委员会 405525 405525 0.015% 7 广东隆康贸易公司 243315 243315 0.009% 8 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81105 81105 0.003% 9 清远市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64884 64884 0.002% 10 广州市番禺区高明电子有限公司 56767 56767 0.002% 11 中国教育工会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广州公司委员会 194652 194652 0.007% 12 广东省统计局机关工会委员会 320925 320925 0.012% 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会委员会 648840 648840 0.024% 14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工会委员会 194652 194652 0.007% 15 连州市潭岭水电厂 405514 405514 0.015% 16 黄永良 324420 324420 0.012% 17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输电部工会委员会 82072 82072 0.003% 18 广东省五岭公共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94652 194652 0.007% 19 广州市花都区航空服务中心 81105 81105 0.003% 合计 3976706 3976706 0.15%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型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45,551,307 46.84 1,241,574,601 46.6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232,321,262 46.34 1,232,077,947 46.33 3、其他内资持股 13,230,045 0.5 9,496,654 0.36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12,759,577 0.48 9,350,606 0.35 境内自然人持股 470,468 0.02 146,048 0.01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3,852,693 53.16 1,417,829,399 53.31 1、人民币普通股 748,512,693 28.14 752,489,399 28.2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665,340,000 25.02 665,340,000 25.02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659,404,000 100.00 2,659,404,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也不存在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公司仍有限售条件股份1,241,574,601股,其中持股的国有法人、其他境内法人和境内自然人共51名,合计持有股份1,241,568,953股,高管买入股份合计5,648股。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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