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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连横 证券稽查新变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00:16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于海涛

  证券执法体制正在进行重大改革。

  11月16日上午,中国证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范福春宣布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成立,合并后的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也已开始运行。这一系列调整已经获得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

  “这次改革的重点,一是从制度上确定了证监会几年来推行的‘查、审分离’模式,形成了调查与处罚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提高了执法的专业、效率和公正水平;二是建立集中统一指挥的稽查体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效能;三是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了稽查力量。”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

  成立稽查“司令部”

  此次改革彻底打破了稽查系统的原有格局。

  在原有格局中,稽查一局(首席稽查办公室)除统一协调稽查系统各部门外,非常重要的一块职能是负责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有关的案件调查,单设大案要案处具体负责;稽查二局则负责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方面的案件调查。

  合并后的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把调查职能完全剔除,是一个职能单一的管理机构,即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案件调查,负责立案、复核及行政处罚的执行等工作。

  “也就是发挥‘司令部’的作用,统一指挥。”

证监会相关人士说。

  据悉,新稽查局的职责将包括12项职能:拟订

证券期货执法的法规、规章和规则,统一处理各类违法法规线索;组织非正式调查;办理立案、撤案等事宜;组织重大案件查办;协调、指导、督导案件调查及相关工作;复核案件调查报告,统一负责案情发布;协调跨境案件的办理;组织行业
反洗钱
工作;办理稽查边控、查封、冻结等强制手续;组织、协调行政处罚的执行;组织稽查考评、奖励;负责案件统计、培训工作等。

  根据上述职能,稽查局内设9个处,包括综合处、协调处、立案处、稽查三个处、复核处、执行处、反洗钱与涉外案件调查处等。

  值得注意的是,立案处除负责收集、处理违法违规情况、信息和协调分配立案任务外,另一重要职能就是提出启动非正式调查的建议;根据非正式调查结果,提出是否立案。

  也就是说,非正式调查作为调查程序中的必经阶段,被正式确立。从程序上而言,以后证监会在案件调查上将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非正式调查,即根据违法违规线索对其提前介入,进行初步调查,不构成违法违规的就过滤掉,或者采取日常监管措施对其监管;涉嫌违法违规的,则进入第二个阶段,即正式立案。

  “这跟国际上通行的划分一致。这次改革充分借鉴和参考了国际上先进市场的做法,这个新体制有效运转起来应该是比较符合现实需要的。”上述负责人说。

  据悉,新稽查局的编制为40名,其中处级干部18名。而这个“司令部”的负责人将是“首席稽查”,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系统的稽查工作。

  单设“野战部队”

  按照新体制,稽查力量按层级分设,在“司令部”下,单设一只“野战部队”,即稽查总队。

  “稽查总队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重大案件的调查,负责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大案要案、敏感类案件的调查。”上述负责人说。

  据悉,稽查总队是证监会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稽查局指导。内设20个处室,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调查15个处、内审2个处、技术支持处、纪委(监察室)。总的人员编制为170人,其中局级领导7名、处级干部52名。

  在此次改革中,第三层级——证监会的派出机构的稽查力量也被空前加强,编制上增加110名。

  各大区稽查局和各地证监局稽查处的职能调整为:负责辖区内案件的调查、非正式调查,以及各类案件的协查。

  目前,充实稽查力量的“招兵买马”工作还在继续,证监会最新发布的招聘公告显示,法律、会计、财经金融、计算机等专业的有工作经验人士将是招聘重点,专事“对全国范围内的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

  “加上原有的稽查力量,到现在为止,稽查人员将近600人。”上述负责人说。也就是说,调整后的稽查人员占到整个证监会系统人数的四分之一,证券执法将是证监会今后的重点工作之一。

  确立查审分离模式

  在中央编办批复中证监会机构调整中还有重要一项,就是设立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实际上,行政处罚委员会已运行一段时间,并取得突出成效,此次批复,将从体制上把几年来推行的模式固定下来。

  “这次改革的重点,就是从制度上确立了证监会几年来推行的‘查审分离’模式,形成了调查与处罚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提高了执法的专业效率和公正水平。”上述负责人说。

  行政处罚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机构, 所有调查部门调查完的案子按程序移交过来后,进行案件的审理,并独立作出行政处罚建议。

  据悉,证券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探索适合我国资本市场现实和发展的执法模式和体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高,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呈现出新型化、多样化、网络化的特征,案发数量增多,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

  “及时改革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资源、执法体制的改革,就是为了优化执法资源,充实执法力量,加强组织管理,集中统一指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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