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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05:4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99,212,399 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2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1月1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1月1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1月21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2005年11月10 日,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作出承诺事项如下: “1、武钢集团同意并将履行武钢股份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的武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的规定向武钢股份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使武钢集团持有的武钢股份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2、武钢集团在所持有的武钢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武钢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武钢集团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武钢集团所出售的股份。 3、武钢集团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60元。如出售价格低于每股3.60元,则其售出股份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或认购权证行权武钢集团所购买或出售的股份。在武钢股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相应除权计算。 4、在2010年底前武钢集团所持有的武钢股份的股数不低于武钢股份现有总股本的60%,即470,280万股。 5、武钢集团承诺自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50%的年度股东大会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武钢集团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是√ 否 (1)武钢集团作为股改对价支付的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的行权 2006年11月16日-2006年11月22日,“武钢JTB1”认购权证及“武钢JTP1” 认沽权证进入行权期。截至2006年11月22日,共计465,987,601份“武钢JTB1”认购权证成功行权,共计60,433份“武钢JTP1”认沽权证成功行权。 (2)行权后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 注:行权是指2006年11月16日-2006年11月22日 “武钢JTB1”认购权证及“武钢JTP1” 认沽权证进入行权期的行权行为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是 否√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武钢集团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武钢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99,212,399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2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99,212,399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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