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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公司涉嫌非法转让上千万原始股被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19:2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 李京华) 因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涉嫌非法转让未上市公司的原始股1220余万股,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监等4人日前被检方以非法经营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检方指控:2005年5月,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杨永、股东兼总经理陶洋、股东兼副总经理章超等人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公司先后设立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章超、陶洋分任负责人,屈艳芳(女)任第二分公司市场部总监。 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间,中盛怡和公司未经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接受西安大东国际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朱某某、张某等人,陕西杨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吕某某、曹某某、赵某某,西安华海医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丁某某、张某某、王某某的委托,向社会公开转让上述股东持有的未上市的原始股股票。经核实,有390余人购买西安大东国际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460余万股,陕西杨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230余万股,西安华海医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530余万股,共价值人民币4000余万元。4被告后被抓获归案,部分赃款被起获。 检方认为,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杨永、陶洋、章超、屈艳芳作为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无视国法,为牟取私利,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其行为触犯了刑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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