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可转债所分离出来的股本权证逐渐增多,部分存续时间为2年的权证在存续期间具有一次行权机会。以马钢CWB1为例,该权证共有两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期为2007年11月15日至11月28日,第二次行权期为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权证到期日为2008年11月28日。第一次行权后,马钢CWB1仍有1年存续期。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帮助权证投资者认识马钢CWB1在第一次行权期中‘权’的概念:
首先,马钢CWB1持有人的‘权’是指持有人有权利在行权期间以行权价向权证发行人购买马钢股份。按照11月13日的收盘数据,马钢股份收盘价为8.65元,马钢CWB1的行权价为3.33元。那么,假设行权期间马钢股份股价依然为8.65元,不考虑交易费用,若行权,则马钢CWB1持有人每份权证将产生5.32元(8.65-3.33=5.32)的行权收入。
其次,马钢CWB1在行权期间将暂停交易,但持有人的‘权’并非一定要在第一次行权期使用。与以往进入行权期的权证不同,马钢CWB1仍有一年的存续期,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第一次行权期间不行权,在第一次行权期未行权的马钢CWB1,在第一次行权期结束后恢复交易。但要注意,在到期日,即第二次行权期末(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仍未行权的马钢CWB1将被注销。
最后,权证持有人的‘权’是通过实物交割来体现,而非直接获取差价。马钢CWB1权证的结算方式是证券给付方式,即行权过程中,必须保证账户中有申有足够的现金支付行权。行权后,投资者相当于以每股3.33元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买入马钢股份股票。 (中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