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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3400万元(本次均为转贷,无新增额度)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2632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1、2007年11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借款1500万元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承兑汇票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7年11月起至2008年11月止。 2、2007年11月,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向浦发银行宁波西门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7年11月起至2008年11月止。 以上借款或承兑汇票均为转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法定代表人郑伟雄,主要经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日用品、文化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农产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实业项目投资及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2006年期末总资产36905.38万元、净资产18078.79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3639.69万元。 2、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系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4900万元,法定代表人章小丰,主要经营动产、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2006年期末总资产6057.51万元、净资产3696.71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 1557.34 万元。 三、公司意见 2005年4月29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对控股公司执行担保的议案》,授权总经理在以下范围内,对控股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贷款执行担保:1、对单个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度末净资产的30%;2、对所有控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0%;3、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认为, 本次担保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632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上年度末净资产的47.00%,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十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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