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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方案有望年底出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 01: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调整力度相对较大资源税改革方案有望年底出台 证券时报记者张达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新方案拟将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的征税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把矿泉水等也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认为,随着资源价格的不断上涨,资源税改革迫在眉睫,一方面能够更加节约有效的利用资源,另一方面能够保护政府利用,同时促进可能的替代产业的发展。而新方案的可能涉及扩大税基、提高税额标准、改变征收方式和减免税政策等,这也使资源税税收体制更加科学合理。 “从价”有利合理利用资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此前在某论坛上曾表示,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解决资源税的问题。“资源税改革的目的是更加节约有效的利用资源,此次要加大力度进行改革。”他在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应该利用好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尽管资源税改革会对相关行业、企业产生影响,但是长期来看能够促进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进行技术创新。” 业内专家认为,我国现行的资源税税制存在一些不尽合理之处。一方面,现行的资源税仅对矿产资源和盐征收,不能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因此,扩大征税范围是必然选择。另外,税率过低将导致资源价格进入市场的成本过低,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从量计征”的征收方式,不能凸显资源的稀缺性特征。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对国家资源的开采成本很低,资源浪费现象严重,近年来资源价格上涨很快,“从价计征”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使用。另外,除了海洋、石油外,大部分资源存量在中西部地区,而资源的利用主要在东部地区,资源税的改革能够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有利于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的财富转移,从而缩小地区差异。 国税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资源税共完成134亿元,同比增长31.8%。其中,有些省份资源税增势强劲,增幅达50%以上。而2006年,我国资源税完成200多亿元,同比增长45.3%。目前,资源税已成为地方税收增长的一大亮点。 调整力度或相对较大 近年来,我国的资源税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从2004年起,陆续调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2006年,财政部、国税总局又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全额征收,并且调整了对铁矿石资源税的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同时调高了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了全国钒矿石资源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今年2 月1 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又上调了全国主焦煤资源税的计征标准,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8月1日起,又大幅上调了我国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资源税。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系列政策调整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加速了资源所在地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的转化,但因为是小幅、局部调整,其作用有局限性。 那么,此次的资源税改革可谓是全面的大改。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方案的内容可能涉及扩大税基、提高税额标准、改变征收方式和减免税政策等。他认为,税收的核心是税率,提高税率是加大改革深度,而扩大税基则是提高改革的广度。“此次改革应该是自1994年资源税改革以来的一次重大调整,调整力度相对大一些。”张文春说。 据了解,有关部门已经于近日对资源税改革新方案进行了内部讨论,认为考虑到国际、国内资源价差的问题,资源税应该“从价计征”、按比例征收。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刘桓认为,“从价计征”是改革方向,而具体税率可能是固定比例也可能是超率累进,即根据资源的优劣分级计征。 至于税率提高的幅度,张文春说:“具体幅度不了解,但是太低了没有意义。”而刘桓则认为,税率不会大幅提高,因为要考虑对整个经济的影响,不能让要素价格加速上涨。 据了解,“从价计征”是以产品金额为单位乘以一定的税率来计算税额,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能够在目前资源价格不断上涨的同时,累进增加资源价格上涨的幅度。 对于征收范围的扩大,安体富认为,征收范围还应进一步扩大,水、森林、滩涂等资源也应逐步列入征税范围。 新方案或年底出台 资源税改革是大势所趋,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此前在十七大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将择机出台资源价格改革方案。 对于有媒体报道的“新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的消息,安体富表示确有此事,“由于现行的资源税对应的法律属于暂行条例,其修改只需国务院批准通过即可实行,无需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他说。 刘桓透露,资源税改革的方案已经上报好几个月了,对于资源税改革的说法已有半年了,最终方案还不确定。 据了解,资源税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于去年11月就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目前,一整套方案已上报有关部门,各地在改革资源税制上已基本达成共识,理论界观点也趋于一致,方案设计层面也基本没有什么障碍,因此,新方案正式推出的时间不会太远。 但是,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则认为,即使新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了,国务院何时批复也不好说,“希望越快越好。” ——————— 资料链接 ———————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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