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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11月6、7、8日连续3个交易日交易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发函征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07年11月8日,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交易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询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得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2、发函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回函称,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在未来三个月内也没有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协议或意向。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章程》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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