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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1月8日 2、召开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受董事长王永忠先生委托,会议由董事刘会堂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9日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457,360,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6%。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河北建投申请授予委托贷款额度的提案》,赞成股808,524,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英彬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1月8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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