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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5: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宁波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国科火字[2007]124 号)文,公司通过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复审,被认定为2007 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特此提示。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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