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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斥资购买集团资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5: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本报讯 中国人寿今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议出资5.09亿元收购集团公司部分资产。中国人寿表示,此次购买的资产的地理位置均位于当地较好地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中国人寿在公告中披露,今年1月4日,集团公司和公司签订《资产购买协议》,约定集团向公司出售其部分自有房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车辆、设备等资产。购买资产总价款共计人民币4.88亿元。 9月28日,中国人寿又和集团公司签订了《资产买卖补充协议》,约定中国人寿向集团公司增加购买协议所列18项资产,购买资产总价款共计2102.62万元。中国人寿应于交割日内向集团支付总价款的90%,即人民币4.39亿元。在购买资产过户登记等法律手续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中国人寿向集团公司支付总价款的10%,即人民币4882万元。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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