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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转让定价须以二级市场为基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5: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强调国有股转让定价须以二级市场为基础继续鼓励央企整体上市,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央企都要整体上市

  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北京电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昨日主办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大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重申,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选择适当时机选择适当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但并不是所有央企都要整体上市。他还指出,鼓励央企根据公司内部主业板块实际,在现有业务整合基础上,实现单一板块和分板块上市,按板块类型分别实现整体上市。对于国有股转让问题,李伟强调称,国有股转让必须以二级市场为基础进行定价,不能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进行一对一的协议定价。

  李伟表示,继续深化中央企业改革,推动其战略重组进程,促进提高国有经济整体运行效益,是国资委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未来国资监管的重点将向央企上市公司转移。他指出,针对当前部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在涉及股份转让、改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工作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程序意识和保密意识不强等一系列问题,国资委将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股股东行为规范文件,确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依法合规进行。与此同时,国资委还将在对国有股东账户进行核查和标识管理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测体系,建立起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为一体的动态监管体系。

  李伟强调,在利用市场创新手段,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和产业集中的过程中,中央企业不仅要做大,更重要的是要按照

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做强做优,要将着眼点更多地放在企业发展的内涵上,不能一味追求规模扩张。中央企业必须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而促进提升企业的核心
竞争力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围绕如何尽快全面完成中央控股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规范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行为、推进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账户核查,加强对国有股东重大事项规范管理作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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