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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允许外商开采重要矿产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02:46 新闻晨报

  □记者周凯

  晨报讯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消息称,已联合商务部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

  同时公布的还有诸多限制措施。包括:对我国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鼓励外商投资;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也被限制或禁止准入;针对我国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等新形势,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对一些国内已经掌握成熟技术、具备较强生产能力的传统制造业不再鼓励外商投资,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条目适用于外商投资项目;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持谨慎开放的态度,适当调整相关条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与此同时,在制造业、服务业等诸多领域,《目录》进一步放开的项目也有不少。两部委就此表示,此次修订对搞好

宏观调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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