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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开展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07]39号)的要求,本公司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于2007年6月底完成了自查工作。

  一、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通过自查,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功能和作用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细化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边界,在政策上授予其决策功能,加大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和其他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力度。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各专业委员会的联络和沟通,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作用,并根据工作流程形成专门的工作记录、会议纪要、决策报告等,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

  该项整改工作为长期工作,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2、 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经理议事规则》

  公司将按《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与经营层分权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整改完成时间:2007年8月底,责任人:公司总经理。

  3、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精神,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明确对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及规范使用。

  整改完成时间:2007年12月中旬,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4、 进一步重视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在年内聘请专业团队对公司整体市场形象、年报设计、宣传资料、产品展示等进行全面策划;并在合适的时机结合园区内的各项活动,分批组织广大投资者进行参观调研;同时借助专业的IR关系管理机构对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设计和跟踪,使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最终实现网络化、市场化、国际化。年内公司还将完善对外网站宣传,让广大投资者能够便捷地了解公司相关资讯;公司同时将尝试借助专业的网络平台与投资者实现实时互动沟通,以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整改完成时间:2007年12月中旬,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已制订了《总经理议事规则》,并于2007年8月23日经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整改措施目前正按计划逐步落实中。

  二、公司自查报告接受公众评议情况。

  为全面、客观地开展公众评议工作,本公司公布了专门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来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上海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2007年9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7年10月22日下发了《关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改善治理状况的监管建议

  公司应当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五、针对监管部门整改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措施:

  1、关于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没有记录人签字

  公司已责成2006年度股东大会及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人员在上述会议记录上签字。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三会”记录工作,在“三会”结束后立即将会议记录交与会的董事、监事及相关人员签字,确保“三会”记录的完整、规范。

  2、关于部分监事会会议无会议记录

  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三届六次、三届七次监事会无会议记录。根据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同样应整理会议记录。公司已责成相关人员,重新整理了上述两次会议的会议记录。

  今后,公司监事会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事会监督管理的制度,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1.完善监事会成员的岗位职责

  2.完善监事会的会议制度,加强监事会文件资料的管理

  3.建立起公司内部控制联席会议制度

  4.采用“建议书”形式,每年向董事会、经营层提出1-2次书面建议书。

  3、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运作的问题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权限,并于2008年上半年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同时在2008年上半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时,完善执行委员会的构成,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作用。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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