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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5日上午9时在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306,535,1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94%;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明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各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为306,535,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经逐项表决,选举刘伟、邵福群、王朝义、高炳岩、董学东、周建平、魏守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李源山、姚殿礼、屈广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当选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均为: 同意票为306,535,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以上选举产生的董事、独立董事简历已刊登在2007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聘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给予公司新聘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人每年人民币贰万元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6,535,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6,535,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6,535,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6,535,10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项议案内容详见2007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哲、戴钦公为本次大会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1月5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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