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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卢森堡签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香港与卢森堡11月2日签订收入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逃税协定,以消除两地间的双重征税。根据协议,香港居民从卢森堡收取非归属于当地常设机构的股息收入,预扣税率由20%降至10%。

  这项协定是香港签订的第4份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旨在消除两地间的双重征税,令两地从事跨境经济活动的人士节省税款及更清楚其税务负担。协议也有助加强两地的经济贸易联系,以及鼓励两地居民在双方的地区经商或投资。

  目前卢森堡居民在香港赚取的利润须在两地缴税,卢森堡公司香港分支赚取的利润,也须在两地缴税。协议实施后,卢森堡将全数豁免征收有关的税项。

  香港居民从卢森堡收取非归属于当地常设机构的股息收入,所缴纳的预扣税率将由20%降至10%;若收款人是持有派息公司10%或以上股权的公司,股息收入可豁免预扣税。

  协议还明确,卢森堡豁免香港居民就从卢森堡国际航运赚取的利润课税。

  协议中有关香港税收部分由明年4月1日起适用,卢森堡税收部分由明年1月1日起适用。(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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