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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 04: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中“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单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不含)或占公司净资产10%以下(不含)的投资方案(包括担保、借贷、受托经营、委托、赠与、承包、租赁、投资引进、资产出售和购买等)。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除外;本公司章程规定应由总经理决定的事项除外。”修改为: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单项金额占公司净资产25%以下(不含)的投资方案(包括担保、借贷、受托经营、委托、赠与、承包、租赁、投资引进、资产出售和购买等)。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除外;本公司章程规定应由总经理决定的事项除外。”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公司于2007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公司位于遂宁市广德路10号的遂宁屠宰基地因实施了搬迁,现该地块处于空置,该地块面积为66.93亩,原为工业用地,根据遂宁市政府的城市规划,将该地块纳入了西山片区综合开发。该地块已于2005年8月变更为住宅和商业用地,其中住宅用地为57.89亩,商业用地为9.04亩。公司考虑到自身拥有的该块闲置土地资源和遂宁市处于成、渝“新特区”中间接点后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决定以上述地块和部分货币资金共出资3800万元成立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先对上述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新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等业务。

  详情见公司于2007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投资成立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以上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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