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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属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签署《收地补偿协议书》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 05: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简称“果菜公司”)近日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简称“市国土局龙岗分局”)签署《收地补偿协议书》。根据深圳市统一规划,因深圳市新型自行车产业集团集聚基地建设需要,市国土局龙岗分局依法收回果菜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沙田地段面积为744086.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人为果菜公司,该地块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行政划拨,土地用途为农业用地,土地宗地号为G14312-0003、G14312-0004、G14313-0048,《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8000000313号、8000000314号、8000000315号,收回土地面积744086.5平方米。此次收地,果菜公司获得市国土局龙岗分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人民币6139.83万元,补偿项目包括收回土地、青苗、果树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等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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