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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创设权证受净资本规模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读者来信:

  强烈要求清查创设南航JTP1的券商们是否按照要求足额交了保证金。这可不是一个小数额,有些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注册资本金了。这可是一个大问题!

  南航JTP1是目前创新类券商唯一可以创设的权证品种,因此南航JTP1的创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券商对南航JTP1的创设余额已经超过100亿份,仅中信证券在9月份就创设了15亿份。由于券商创设认沽权证需质押履约担保资金,而目前对南航JTP1高达100亿份的创设余额需要质押巨大的履约担保资金,甚至超过了券商的注册资本规模,因此,有投资者怀疑券商在创设南航JTP1时违反相关规则。

  券商不交足履约担保金不能获批进行权证创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创设人在创设认沽权证时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权证创设专用账户和履约担保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履约担保资金专用账户全额存放现金,用于行权履约担保。创设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创设权证,应提供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其已提供行权履约担保的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之后,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权证创设专用账户生成次日可交易的权证。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只有当券商足额提供担保资金之后才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并获得所创设的权证。笔者也在创新类证券公司从事过认沽权证的创设工作,根据笔者的经历和了解的情况,券商在创设权证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券商创设的审批过程非常严格,券商不交足履约担保金是不可能成功获批创设认沽权证的。

  履约担保金与券商注册资本金没有关系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证券公司创设认沽权证的规模受到净资本的限制,其对一只认沽权证创设的履约担保金不能超过其净资本的30%,与券商的注册资本金并没有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券商申请权证创设的时候都会审核其申请创设的数额以及净资本情况。

  由于这几年证券市场行情异常火暴,大部分券商都进行了增资扩股,因此券商的净资本也都大幅增加,已经远远超过其注册资本的规模。例如中信证券的注册资本规模只有33亿元左右,而中信证券第三季度季报公布的数据显示其净资产就达472亿元。虽然中信证券目前创设南航JTP1的未注销余额高达29.7亿份,需在履约担保资金专用账户存放29.7×3.715=110.3355亿元资金,但是这对刚刚增发获得250亿元资金的中信证券来说并不存在问题。另外,中信证券目前的净资产高达472亿元,其净资本超过110.3355×10/3=360.785亿元也不存在什么问题,因此,中信证券创设南航JTP1完全有能力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要求。

  (齐鲁证券 黄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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