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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 08:4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4证券简称:天津宏峰公告编号:2007-43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会议原因

  受托人姓名

  无

  无

  无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李运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正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539,933,792.01

  1,875,525,575.47

  -17.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91,639,287.92

  819,628,502.98

  8.79%

  每股净资产

  1.589

  1.461

  8.7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960,269.65

  680.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29

  680.10%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2,832,406.26

  88,039,441.32

  -276.76%

  基本每股收益

  -0.005

  0.157

  -2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014

  -

  稀释每股收益

  0.00

  0.00

  0.00%

  净资产收益率

  -0.32%

  9.87%

  减少0.5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32%

  -0.90%

  减少0.5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出售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132,904,174.54

  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公司部分债务豁免的债务利得

  10,329,628.06

  其他营业收入

  119,760.93

  其他营业外支出

  -13,244.04

  扣除所得税影响

  -47,302,305.43

  合计

  96,038,014.0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120,268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洪其星

  1,393,56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山市润业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炳荣

  1,001,851

  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自主择业集团西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991,650

  人民币普通股

  黄纯玉

  802,233

  人民币普通股

  华希黎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庞文达

  634,262

  人民币普通股

  段培贤

  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蓓蓓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叶松

  4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3、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下降80.61%,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3.35亿经营性应付款以及出售上海金芝置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利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本年度只合并了1-5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未合并资产负债表所致。

  14、本报告期对北京茂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子公司北京万隆万全广告有限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因该公司一直未经营,也未产生损益,因此对本公司经营成果未产生影响,本报告期只合并了资产负债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本公司、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赵立君达成和解协议

  2007年4月20日,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恒”)向本公司出具《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承担公司诉讼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对于在2004年4月深圳国恒受让股份公司股权前,由原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和内蒙古宏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所可能产生的对上市公司带来的利益影响的诉讼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承担”。

  本公司已对该笔贷款历史会计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在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了相关账务差错更正处理,追溯调整了相关账务,增加了短期借款1400万元,此笔贷款补提贷款利息扣除所得税因素影响后,追溯调减2005年末留存收益3,692,383.82元,2006年度净利润减少984,060.00元,2007年1-9月净利润减少738,045.00元。

  因本报告期深圳国恒尚未履行代本公司偿还1600万的债务,因此本公司报告期也未对因还清债务而豁免的利息所获得的非经营性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为原大股东内蒙古宏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宏峰集团”)1200万元贷款担保事项、本公司1400万元逾期贷款事项、相关诉讼事项中于2007年8月10日,深圳国恒、本公司与最终债权人赵立君达成了《关于处理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务的执行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一》)。《和解协议一》约定:由深圳国恒代本公司向赵立君支付人民币710万元,作为本公司承担就内蒙古宏峰集团所欠赵立君本金1200万元债务的保证责任;赵立君放弃就尚未受偿的债权本息继续要求本公司及内蒙古宏峰集团清偿的权利;深圳国恒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代为承担保证责任义务后,豁免本公司因此而产生的负债;深圳国恒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内蒙古宏峰集团相应金额(710万元)的追偿权。2007年8月16日及2007年9月28日,深圳国恒向赵立君分别支付200万元及510万元,履行完毕《和解协议一》约定的710万元给付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预计增长200%左右,主要原因是公司2006年末出售上海金芝置业有限公司,2007年上半年完成股权过户及资产移交手续,并结转了非经营性收益所致。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7年07月03日

  证券部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投资者

  公司基本情况,没有提供任何资料

  2007年07月09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个人投资者

  公司基本情况,没有提供任何资料

  2007年09月21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德邦证券调查评论员

  公司基本情况,没有提供任何资料

  2007年09月27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德邦证券调查评论员

  公司基本情况,没有提供任何资料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证券简称:天津宏峰公告编号:2007—044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要求,由于本公司1400万元逾期贷款从2001年7月11日起,未计提贷款利息,该笔贷款于2007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2001)内执法字第1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赵立君申请执行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宏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一案终结执行,上述未计提贷款利息对本公司财务数据产生影响,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本公司1400万元逾期贷款从2001年7月11日起未计提贷款利息,尚未支付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月利率5.8575%。,扣除所得税影响因素后,累计追溯调减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4,676,443.82元,其中累积追溯调减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4,479,139.79元,累计追溯调减2006年度盈余公积197,304.03元。

  三、与本次更正有关的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在本次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上网披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2006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将在上述更正后的2006年度财务报告上网披露同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特此公告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证券简称:天津宏峰公告编号:2007—045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李运丁、宋金球、彭章洁、刘正浩、赫国胜、万寿义、潘瑾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运丁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天津宏峰1400万元逾期贷款从2001年7月11日起未计提贷款利息。由于该事项导致本公司2006年度及以前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要求,本公司应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天津宏峰1400万元逾期贷款从2001年7月11日起未计提贷款利息,尚未支付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月利率5.8575%。,扣除所得税影响因素后,累计追溯调减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4,676,443.82元,其中累积追溯调减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4,479,139.79元,累计追溯调减2006年度盈余公积197,304.03元。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4证券简称:天津宏峰公告编号:2007-46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初步测算,预计1-12月业绩较上年同期将增长200%左右。具体数额以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为准。10-12月业绩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

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23197758.47元

  2.每股收益:0.04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预计增长200%左右,主要原因是公司2006年末出售上海金芝置业有限公司,2007年上半年完成股权过户及资产移交手续,并结转了非经营性收益所致。目前的预计增长幅度未考虑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本公司偿还1600万元债务后应豁免的利息所获得的非经营性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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