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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 06: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年12月30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置换暨关联交易事宜报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2007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2007年5月23日,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2007年7月4日,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02号《关于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的无异议函。 2007年7月30日,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暨关联交易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2007年8月23日,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2007年9月14日,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了《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2007年9月14日,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的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96,88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惠州市益发光学机电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54,034,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77%)、惠州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14,6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3%),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手续,至此,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5,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11%),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7年9月14日,根据重大资产出售、置换方案,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置入本公司的其所持有的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6%的股权已在汕头市澄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至此,本公司现持有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6%的股权。 本公司置出资产中:(一)本公司所持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9.23%的股权已过户至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持有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9.23%的股权。(二) 2007年9月18日,本公司货币资产31,097,811.99元已划转予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本公司对深圳中环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盛数码有限公司、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桑夏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桑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6年11月30日账面净值4,285,247.36元、80,000,000.00元、11,006,758.50元、150,000.00元、3,830,234.40元的债权,均已转让予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本公司拥有的因资产出售形成对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3,414,699.99元的债权已转让予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资产重组合同》的约定,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股份收购对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290,000,200 元的债务,为简化交易环节,双方已就该等互负的债务中的193,414,699.99元进行了抵销。 本公司出售资产中:(一)2007年9月28日,本公司对惠州明港光机电有限公司、对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11月30日账面净值8,028,500.00元、38,382,112.31元的债权已转让予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生产经营光学产品相关资产涉及的全部债权21,941,341.21元已转让予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持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90%的股权已过户至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持有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三)本公司所持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94.84%的股权已过户至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持有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94.84%的股权。(四)本公司所持惠州明港光机电有限公司45%的股权已过户至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持有惠州明港光机电有限公司45%的股权。 截至2007年10月16日,本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的实施已基本完成,尚有少量的职工劳动关系变更正在办理中,目前本公司职工安置方案涉及的职工安置率已达95%。 本公司尽快与各方协调,妥善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完成重大资产出售、置换等工作,目前本公司与中介机构正在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与实施本次股改相关的事宜,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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