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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07:5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2、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3、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4、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5、上海大亚(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不在本公司预计2007年续保及新增担保计划之内。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表决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陈兴康、陈建华、阎桂芳、程瑞岽按规定对上述第5项担保予以回避。上述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第5项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第5项担保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兴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档复合工程地板,家具及其它木基复合制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资产情况:截止200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681万元,负债总额23,422万元,净资产总额5,259万元,资产负债率81.66%。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兴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中、高密度人造板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资产情况:截止200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2,287万元,负债总额98,394万元,净资产总额23,894万元,资产负债率80.46%。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少斌 经营范围:各类人造板、地板、家具、门窗、装饰原辅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 资产情况:截止200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946万元,负债总额8,821万元,净资产总额5,125万元,资产负债率63.25%。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少斌 经营范围:各类木地板、家具、装饰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资产情况:截止200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4,986万元,负债总额42,027万元,净资产总额12,959万元,资产负债率76.43%。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上海大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大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和其他高新技术产业的科研、开发、投资,集团内部生产、科研所需相关产品的贸易(除专项审批以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资产情况:截止2007 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114万元,负债总额1,399万元,净资产27,715万元,资产负债率4.81%。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的2,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2、本公司为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3、本公司为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4、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5、本公司为上海大亚(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和上海大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9月30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0,650万元,占公司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的57%。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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