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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04:1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有关规定,2007年10月23日-25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累计偏离超过20%,出现异常波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非常关注,要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注、核实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石家庄市国资委电话问询: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事宜,根据石家庄市国资委的安排,中介机构正在进行审计和评估。 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自查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石家庄市国资委为控股股东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只是初步意向。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5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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