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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买入股票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06:1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市泰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科技”)在减持A股股票的过程中,于2007年10月18日因操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买入股份”作为“卖出股份”,错误买入领先科技股票100股,买入价格为12.60元。 根据有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卖出公司股票六个月内再发生买入行为,其买入股票所产生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但由于泰森科技自2007年10月18日开始减持以来,减持最高价为12.50元,误操作的买入价格为12.60计算收益为-0.10元每股,共计收益为-10元人民币,因此领先科技目前在天津市泰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此次减持中未取得收益。 特此公告。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22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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