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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007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 01: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法,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分享股票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实现较高回报。 (2)预期股票市场处于震荡运行时,基金将采取波段操作策略。在市场震荡、调整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整个资产类别、部分行业或个股投资价值被低估的短期失衡现象,如投资者因恐慌心理而过度抛售导致股票价值被低估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发现、确认并利用这些市场失衡机会,重点选择被低估的资产类别、行业、个股进行投资,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3)在股票市场处于高风险区域或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下跌时,基金将采取保守的做法,大幅减少股票投资比例,甚至不再持有股票,而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以回避股票市场下跌的系统性风险,避免组合损失。 (4)在预期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下降时,组合将增加现金持有比例,并将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和浮息债券;在预期利率下降、债券价格将上升时,组合将降低现金持有比例,并将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中长期债券,以实现较高的回报。 此外,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权证。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价值型投资策略。达到以下标准的股票,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1)总市值达到20亿元及以上、流通市值达到8亿元及以上的股票; (2)市盈率(P/E)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尤其是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相比,市盈率水平偏低的股票,具体表现为经过成长性调整后的市盈率(P/E)/G偏低。 大盘股票占股票市场总值的比重较高,能够更好地体现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投资于大盘股票,可以更充分地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成果。此外大盘股票价格的波动性相对较小,可预测性相对较强,有利于分析判断,选择投资。而经过成长性调整后的市盈率偏低的股票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我们预期这些股票能够取得较高的绝对收益,有利于基金实现取得较高绝对回报的投资目标。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主要通过对利率、利差等因素变化趋势的判断采用久期偏离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和类属配置策略提高债券投资收益率。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投资于国债及投资级债券。即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组合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1)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2)到期收益率相对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债券较高的债券; (3)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的债券; (4)期限结构和收益风险特征符合对市场预期的债券; (5)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或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的债券。 (六)决策和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总监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执行代表。 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政策,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等。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中央交易室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绝对回报标准,为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基金应在以较高的概率水平超过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较高绝对回报。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人民银行规定的居民储蓄存款利率。未来,如果商业银行可以自由调整存款利率,管理人将与托管人协商确定基准利率。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7月1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例 股票 2,820,451,602.08 66.66% 债券 765,788,527.34 18.10% 权证 - - 资产支持证券 - -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395,683,018.80 9.35% 其他资产 248,962,481.25 5.88% 合计 4,230,885,629.47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行业分类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91,731,911.00 2.45% B 采掘业 216,007,703.92 5.76% C 制造业 1,352,356,770.19 36.06% C0 其中:食品、饮料 183,756,984.82 4.90% C1 纺织、服装、皮毛 800,082.84 0.02%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250,801,628.65 6.69%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85,708,420.65 4.95% C5 电子 14,210,826.43 0.38% C6 金属、非金属 124,142,813.07 3.31% C7 机械、设备、仪表 423,162,573.92 11.28% C8 医药、生物制品 110,240,108.49 2.94% C99 其他制造业 59,533,331.32 1.59%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097,600.00 0.67% E 建筑业 95,722,489.64 2.55%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121,401,083.20 3.24% G 信息技术业 217,723,705.60 5.80%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355,008,792.15 9.47% I 金融、保险业 15,734,569.14 0.42% J 房地产业 149,230,766.72 3.98% K 社会服务业 147,158,909.52 3.92%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3,027,700.00 0.08% M 综合类 30,249,601.00 0.81% 合计 2,820,451,602.08 75.20%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000063 4,002,274 217,723,705.60 5.80% 2 000651 5,408,665 188,762,408.50 5.03% 3 000718 5,219,363 175,109,628.65 4.67% 4 600694 2,539,937 156,333,122.35 4.17% 5 000069 华侨城A 3,658,984 145,627,563.20 3.88% 6 600331 2,420,251 117,261,160.95 3.13% 7 000895 双汇发展 1,939,627 112,304,403.30 2.99% 8 600717 4,390,000 110,496,300.00 2.95% 9 002024 2,157,315 101,307,512.40 2.70% 10 000829 天音控股 2,738,266 91,731,911.00 2.45%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国债 448,601,415.90 11.96% 2 金 融 债 159,442,226.09 4.25% 3 央行票据 157,151,769.86 4.19% 4 企 业 债 - - 5 可 转 债 593,115.49 0.02% 合计 765,788,527.34 20.42%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20国债⑽ 186,148,680.90 4.96% 2 20国债⑷ 148,915,000.00 3.97% 3 07央行票据52 79,456,000.00 2.12% 4 07央行票据18 77,695,769.86 2.07% 5 07农发07 59,573,726.09 1.59%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应收证券清算款 236,711,346.77 应收利息 8,061,017.66 交易保证金 4,083,090.08 应收股利 107,026.74 合计 248,962,481.25 4、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 权证名称 数量(份) 成本总额(元) 主动投资权证 五粮YGC1 2,219,999 58,314,692.82 因认购新债获配权证 武钢CWB1 2,357,973 5,464,073.52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 基金业绩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3年9月5日至 2003年12月31日 8.24% 0.47% 0.64% 0.00% 7.60% 0.47%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0.52% 0.91% 2.04% 0.00% -1.52% 0.91%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5.43% 0.92% 2.25% 0.00% 3.18% 0.92%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113.72% 1.24% 2.36% 0.00% 111.36% 1.24%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75.80% 1.92% 1.37% 0.00% 74.43% 1.92% (二)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每份基金 2003年度 2004年度 2005年度 2006年度 2007年1月-6月 0.0198 0.0990 - 0.5445 0.8784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6)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可以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推出其他的基金管理费收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浮动费率方式。本基金如按浮动费率收取基金管理费,则年费率浮动范围最高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5%。如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推出新的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如降低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支付方式 本条第1款第3至第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费用种类的调整 本基金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加其他种类的基金费用。如本基金仅对新发行的基金份额适用新的基金费用种类,不涉及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1.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 1.8% 满1年不满2年 1.5% 满2年不满3年 1.2% 满3年不满4年 1.0% 满4年不满8年 0.5% 满8年以后 0 (4)本基金申购费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5)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 净申购金额和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0 1,000,000.00 5,000,000.00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1.50% 1.20% 1.00% 净申购金额(C=A/(1+B)) 985.22 988,142.29 4,950,495.05 前端申购费(D=A-C) 14.78 11,857.71 49,504.95 申购份数(E=C/1.200) 821.02 823,451.91 4,125,412.54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0 1,000,000.00 5,000,000.00 申购份额(B=A/1.200) 833.33 833,333.33 4,166,666.67 2、赎回费 (1)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0.5%。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数×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1+后端认购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数×基金份额面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其中,T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设立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3 赎回份数(A)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份额面值(B) 1.000 1.000 1.0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1.025 1.080 1.140 赎回总额(D=A×C) 10,250.00 10,800.00 11,400.00 赎回费用(E=D×0.5%) 51.25 54.00 57.00 适用后端认购费率(F) 1.2% 0.9% 0.7% 后端认购费(G=A×B×F/(1+F)) 118.58 89.20 69.51 赎回金额(H=D-E-G) 10,080.17 10,656.80 11,273.49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3 赎回份数(A) 10,000 10,000 10,000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1.200 1.2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1.230 1.300 1.360 赎回总额(D=A×C) 12,300.00 13,000.00 13,600.00 赎回费用(E=D×0.5%) 61.50 65.00 68.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F) 1.80% 1.50% 1.20% 后端申购费(G=A×B×F/(1+F)) 212.18 177.34 142.29 赎回金额(H=D-E-G) 12,026.32 12,757.66 13,389.71 3、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费用,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需收取正常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 (3)转入基金费用:对转入基金申购费费率进行优惠,细则如下: ①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I转入前端收费基金II(I→II) 如果I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其差额部分即为转入II基金时的申购费率;反之,则转入II基金时的申购费率优惠至0。 特例处理:由于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1,000元,华夏红利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5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收取固定申购费用1,0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红利收取固定申购费用500元。 第二,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I转入后端收费基金II(I→II) 转入II基金的已持有期为I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0的年限。例如,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大盘精选后收费,转入时即视为已持有华夏大盘精选满5年。 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转入其他可做转换业务的后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免收后端申购费用。 ②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与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转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 转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二,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前端收费,按优惠的申购费率收取,公式如下: 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特例处理:现金增利或华夏债券C转入华夏红利、回报二号、优势增长,转换金额1000万元以上,实际收取申购费如下: 现金增利或债券C转入华夏红利前,实际收取申购费=500元-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现金增利或债券C转入回报二号、优势增长,实际收取申购费=1000元-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第三,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后端收费 在计算转入基金的持有年限时,其持有期从买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开始计算。 上述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的转出的情况,对转出基金持有时间的确定有特殊规定,即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③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不收取转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发布公告,对基金网上交易申购或转入前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的费率实行优惠。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信息;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新增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信息; 4、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代销机构的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及申购份数、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6、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7、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8、更新了“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该部分内容按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有关规定编制; 9、更新了“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中申购费的计算及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的描述; 10、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中有关服务提供信息; 11、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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