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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 05: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定于2007年11月6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11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安徽省和县乌江镇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要议程及事项: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6: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注:议案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6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议案2、3、5、6、7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7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议案4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7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7、参会股东的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地点: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江苏省南京市)。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004室,邮编:210002;传真号码:025-84676708。 8、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人:庆祖荣、吴珩; 联系电话:025-84676708、84676208。 特此通知。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07年月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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