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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S T 天发第一二大股东易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1:41 金融投资报

  “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10月20日将公开拍卖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S*ST天发:000670)法人股9634.832万股,保证金800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荆州市点石拍卖公司获悉

  的。如果此次成功拍卖,S*ST天发将有

  获得新生的机会。

  拍卖缘起借款

  S*ST天发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荆州市红门路支行申请执行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黄石澄月岛支行申请执行黄石帅伦纸业有限公司、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指定荆州中院执行。由于上列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法律规定,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法人股7074.8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9%),拍卖被执行人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持有的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法人股2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0%)。

  竞买资格较高

  竞买人除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外,还需要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方可参加竞拍:竞买人应是国内石油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应具有完善的油源供应渠道,能够满足重组后的S*ST天发的运营需求,确保重组后的S*ST天发将原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做大做强;竞买人应承诺将优质资产注入S*ST天发,并获证监会批准,以保证S*ST天发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确保S*ST天发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恢复上市的条件;竞买

  人应聘请有实力的券商制定S*ST天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保证S*ST天发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7年度报告公布后恢复上市;竞买人具备上述

  条件已取得S*ST天发控股股东湖北天发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认可,并与其就S*ST天

  发重组达成意向。

  企业具备潜力

  资料显示,S*ST天发前身———荆州地区物资开发公司是湖北省最早进行股份制

  试点的企业之一。1989年,荆州地区生产

  生活资料产品经销公司和海南龙海石油液

  化气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天发石油股份有限

  公司。199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个人股1860

  万股。1992年向社会募集法人股3009万股。1996年12月在深交所挂牌交易。1997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股东大会通过,以199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10送10的比例实施送红股方案;1998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以10配3的比例实施配股方案;1999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199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每10股转增6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2000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以10配3的比例实施配股方案。经过配、送股及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27220.912万股。

  目前,该公司已发展成为以液化气经营为主导,石油

化工产品流通、现代农业开发等多种经营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经营范围为石油液化气、石油制品、汽车钢材、化工原料销售,农业高科技开发应用,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其发展前景可期。

  本报记者何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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