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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08: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9证券简称:ST天宏编号:临2007-034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5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4,744,1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3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世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郑超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常德天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92.73%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4,744,15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年处理30万吨造纸黑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4,744,15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国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4,744,15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郑超律师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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