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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05: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公告》,公司与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赤峰银海金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详见公司于2007年9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日前,本次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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