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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股份非法融资主犯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05: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据新华社电10月1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陕西精密合金股份公司合同诈骗、欺骗股民、涉案资金高达6亿元的非法融资案进行宣判。主犯张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陕西精密合金股份公司被判无罪。

  张华曾先后担任深圳尊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尊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天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精密合金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法院认为,深圳天华、珠海天华及张华、葛意生、徐伟等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虚构公司实力,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等多种欺骗手段,骗取陕西省政府相关部门的信任,以每股1.97元的低价非法收购陕西精密合金股份公司5010万股的国有股份。其支付的3000万股权转让金也并不是自有资金,而是从银行违规贷款支付,且最终是用精密股份的融资款偿还。法院认为,被告看到精密股份是上市公司,有很好的项目和很强的融资性,可以为他们获得大量的资金。为了获得配股,被告大量虚增销售数额,购买进项增值税发票,虚构利润,向证券机构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最终获得增发配股,非法获取2.2亿元的融资款。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深圳天华、珠海天华构成合同诈骗罪,陕西精密合金股份公司无罪。张华作为这起合同诈骗案的主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葛意生作为诈骗犯罪的骨干成员,数罪并罚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徐伟、罗江、姜学君分别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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