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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05: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5日(周一)上午10:30时

  2、召开地点: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魏文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通知情况

  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与议案相关的公告。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374,997,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68.43%。

  2、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内资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28,270,31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74.09%。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46,727,431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61.17%。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和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债务重组、资产盘活及企业转型的议案》;

  同意374,495,3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其中内资股股东228,270,310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份的100%,外资股股东146,225,05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份的99.66%;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其中外资股股东36,7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份的0.025%;弃权465,6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2%,其中外资股股东465,674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份的0.32%。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74,495,3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其中内资股股东228,270,310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份的100%,外资股股东146,225,05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份的99.66%;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其中外资股股东36,7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份的0.025%;弃权465,6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2%,其中外资股股东465,674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份的0.32%。

  以上文件请参考公司2007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清伟、黄亮

  3、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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