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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08: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分置改革情况介绍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6年1月7日、2006年1 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曾在2006年2 月21日、2006年3 月28日、2006年4 月26日、2006年5月27日、2006年6月24日、2006年7月26日、2006年8月26日、2006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刊登了有关推迟股权登记日并延期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公司原计划于2007年1月10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并于2007年1月8日-10日进行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 鉴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恒隆国际有限公司和中国汇富有限公司,而本公司股改方案的实施是以该股权转让行为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为前提。截至目前,该股权转让行为尚在审批之中。因此,原定于2007年1月10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不能如期举行。 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06年12月23日刊登了延期公告,决定推迟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并延期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时间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公司董事局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对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的批复,如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局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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