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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项目信息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08: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项目名称: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548号房地产转让

  二、项目简介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江西集成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建于1995年,共有13层,其中地上12层,地下1层为车库。与大楼配套的附楼(无房产证),共计三层,约800平方米。该办公大楼建筑面积10040.6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洪房权证青字第506225号,房屋结构钢混,设计用途非住宅;土地面积2220.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昌省属国用(2006)第28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作价出资,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2、该办公大楼配有二台电梯,水电等设施设备。

  3、该办公大楼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市政配套设施齐全,非常适合投资旅馆行业、商住楼、高级

写字楼。办公大楼具有良好的升值潜力和发展空间。

  4、该转让标的为办公大楼整体,包括土地证范围内的土地、附楼,以及电梯、水电等必要设施设备,但不包括出让人和承租人拥有的空调、活动隔墙、办公用具、通讯设备等大楼非基本设施设备;

  5、以下为部分房产出租情况:(详见租赁合同)

  楼层

  面积㎡

  租期

  租金

  二层部分

  98

  2006.11.1-2007.10.31

  2510元/月

  三层

  700

  2007.1.1-2007.12.31

  10000元/月

  附二楼

  200

  2007.1.1.-2007.12.31

  2060元/月

  十一层

  700

  (无合同)

  100000元/年

  三、挂牌、摘牌程序

  1、本次转让采用在江西省产交所公开挂牌方式,挂牌参考价为3050.00万元,挂牌十五天期间,如只有一人报名并签订收购申请书,且缴纳保证金,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有两人以上(含两人)报名申请收购并交纳保证金,则按规定进入拍卖程序,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拍卖公司对该标的依法拍卖,以竞拍方式的确定买受人,拍卖公告期内仍可受理意向购买人的报名申请;

  2、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意向购买人必须将履约保证金在2007年10月24日下午五时前汇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帐为准);在最终确定买受人或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在挂牌转入拍卖延续期间,不予以退还),无息退还未取得标的的意向买受人保证金,最终确定的买受人的保证金折抵部分成交款;

  3、最终买受人确定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该标的产权交易合同;

  4、保证金的没收:已签订收购申请书,但在挂牌期(只有一家报名申购)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标的产权交易合同的;或在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但不能在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剩余标的款缴入出让人账户的,将予以没收保证金;

  四、对受让人的要求

  1、成交标的款的支付:最终确定受让人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除却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其他应当补齐的成交款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汇入出让人帐户;

  2、如采取协议转让的,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挂牌费用及佣金(合计为成交额的3%。)由受让方承担;如采取拍卖转让的,拍卖费用为成交额的1.3%(含挂牌费用及佣金),由受让人承担;

  3、在转让过程中,出让人除缴纳房产过户的营业税、所得税二项外,其他房产、土地、设施设备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付清办公大楼整体转让全款后,必须给出让人90天的时间用于搬迁;

  5、特别约定:出让前办公大楼大院土地使用权归出让人所有,大院北侧公共通道及出口作为主楼、附楼及大院东侧、北侧宿舍用户消防通道、出口,买受人受让后须保证原使用状况不变。

  五、对出让方要求

  1、标的成交后,出让人收到买受人付清的办公大楼整体转让全款后,必须于十个工作日之内与买受人开始办理

房地产过户手续;

  2、出让人收到买受人付清的办公大楼整体转让全款90天后十个工作日之内,与买受人按现状办理房地产、附属设施、设备、档案文件的移交工作;

  3、租金的收取:买受人在缴清全部成交款后的下一个承租月开始,房屋的租金由受让人收取。

  六、联系电话

  0791-6391970 13007205108(陈女士)0791-5221718(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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