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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快讯]发改委: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17:06 全景网
全景网10月11日讯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电监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 根据通知,各地要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甄别工作,在2007年12月1日前将甄别后的所有高耗能企业名单和执行差别电价情况,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备案。各省级地方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研究制定差别电价收入的具体管理办法,促进差别电价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 此外,高耗能企业包括电解铝、铁合金和氯碱企业的电价优惠政策将全部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也要立即停止执行。(全景网/曹昱)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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