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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购并与内幕交易之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09:27 中国经济时报
-本周视点-张东臣 在全流通、大牛市的背景下,国内上市公司纷纷热衷于重组并购。尤其是今年以来,更是令人眼花缭乱。随之而来的则是一个又一个的股市神话:上市公司利润十倍百倍的巨幅增长;濒临退市的ST股一举扭亏,一夜变身“蓝筹”;定向增发、整体上市等再融资成为“惊天大利好”,股价疯狂飚升,前景无限灿烂…… 重组购并行为泛滥的背后是内幕交易的横行。有的消息尚未公开,市场就传闻不断,股价不断攀升甚至被连拉十几个、几十个涨停板。上市公司高管及亲属、机构大户则往往先知先觉,在“利好”发布前神秘买进,在“利空”发布前神秘卖出。就连网上流传的小道消息也常常能很快得到公告的印证。 早在十多年前,中国股市就流行一句名言:资产重组是股市永恒的主题。然而,历史也一次次证明——许多“重组好戏”不过是少数人玩弄的“资本魔方”,是非法掠夺者的工具。投资者也不要忘了股市的另一个重要规律,即“重组消息满天飞,垃圾股大涨往往是牛市尾声的征兆”。 过度投机的确可能招致乐极生悲。美国1929年股市大崩溃就是很好的例子。当时的华尔街成了内幕交易的“天堂”,国会议员也纷纷卷入其中,以至于打击内幕交易的法案根本无法出台。大崩溃之后,美国推出了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的法案,股市才逐渐走出低谷,并进而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龙头。 1990年代,美国内幕交易行为再度泛滥,用时任美国证交会主席阿瑟·莱维特的话说,“有选择的披露已经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使得中小投资者相对于分析师、经纪人和机构投资者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后者能获得超前信息。” 2000年夏天,阿瑟·莱维特力排众议,推出《公平披露规则》。就在进行拍板定案前夕,时任高盛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即现任美国财长)汉克·保尔森Hank Paulson当时从中国打来越洋电话,强烈要求阿瑟·莱维投否决票。对此,阿瑟·莱维特评价说:“他和证券业其他人认为我正在把刽子手手中的绞索套在华尔街约定俗成的规则上。” 阿瑟·莱维“坏了华尔街的好事”,但他坚定地站在中小投资者一边,捍卫了美国证券市场,没有辱没监管者的使命。对于《公平披露规则》的推出,美国证券业内的评价几乎一致地否定而公众的评价几乎一致地肯定。此后不久,安然、世通丑闻的曝光,终于让布什下决心以铁腕实施金融司法制度大改革。 可以说,内幕交易是一切金融丑闻、公司丑闻、做假账的财务丑闻和欺诈丑闻的源头,而惩治内幕交易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对此,中国的证券监管者显然日益感到紧迫。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抓好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已成为近期证券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 9月中旬,中国证监会同时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六部法规及规范性意见。其中内容可圈可点,如:设置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于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蓄意规避监管的资产交易,有权责令其暂停;股东大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表决权比例由1/2以上修改为2/3以上,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强化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涨幅超过20%的,将查证是否有内幕交易行为;引入举证倒置的机制,等等。甚至还有专家建议:要求上市公司在有重组购并意向时就停牌。 然而,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终归不可避免。在华尔街从业14年的资深分析师丹·莱因戈尔德曾以其亲身经历现身说法,披露华尔街无处不在的内幕信息泄漏和最隐秘的内幕交易,并为防止内幕交易提出了大量建议与对策。然而,他最后竟然也悲哀地发现,“政策与规章在根本上是解决不了大部分问题的”。 马克思曾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对中国股市来说,基础制度的建立固然重要,但提高查处率更为关键。2005年9月份的数据显示,中国证监会成立13年一共只查处了7起内幕交易。2006年以来,查处的力度虽略有加强,但依然是寥寥无几。试想,如此挂一漏万的监管又如何能对内幕交易者起到震慑作用?又如何能确保股市长期健康的发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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