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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拟盘活下属企业资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 05:2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吴铭 深圳报道 深南电(000037)今日公告称,拟对收购的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和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提供股东借款,并将全面实施资产盘活方案。 公司表示,所收购的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由于自2005年以来国际油价一路飙升,再加上历史遗留债务数额较大而产生财务负担,发电业务生产难以为继。尽管在此期间政府对于超过电价部分的发电用燃料油价格进行了补贴,但由于补贴不足额并且滞后于油价上涨,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已陷入连年亏损境地,公司一直在谋求对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实施债务与资产重组。 随着国家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政策要求以及中山市实际节能降耗减排和电源结构优化调整目标的要求,中山市“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工作领导小组于2007年5月下达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24台机组必须于2008年之前关停。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已于2007年上半年实施了停运。 在此情况下,深南电与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另一股东方的上级主管单位——中山市兴中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拟结束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发电业务,同时对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实施债务重组、资产盘活及企业转型。 深南电公告披露,目前公司与兴中集团正在就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债务重组事宜与各贷款银行进行协商,且进展顺利。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债务重组前的债务总额为9.23亿元,重组后债务总额降为7.27亿元。为支持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债务重组,深南电与兴中集团将按各自持有中发电力的股权比例向中发电力提供股东借款,期限为一年,其中公司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46亿元,兴中集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 据悉,在完成上述债务重组后,债权银行将释放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24台柴油发电机组、占地48亩(为商住用地)的专业油库码头及400亩商住用地等资产。深南电下一步将全面实施资产盘活方案。 公告显示,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债务重组方案与兴中集团的股东借款计划已获得中山市人民政府的批准,该批复同时还批准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企业转型计划。但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尚未就上述债务重组方案与各贷款银行签订相关债务重组协议,且债务重组方案需要取得各贷款银行总行的批准方可实施。与此同时,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企业转型计划所涉及的用地与规划事宜仍有待中山市国土与规划部门的进一步研究解决。深南电表示,将根据债务重组、资产盘活及企业转型计划的实施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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