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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券商紧急整合内部资源谋划公司债新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 05:2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赵彤刚 王光平 北京报道

  长江电力日前拔得发行公司债头筹。因公司债发行业务涉及券商投行部、固定收益部等多个部门,特别是为适应今后公司债发行可能由保荐人制向保荐代表人制过渡的需要,一些券商已将整合内部资源架构提上议事日程。

  多部门密切配合

  

长江电力公司债保荐人——华泰
证券
总裁周易介绍,在长江电力公司债的发行中,华泰证券的投行部门、固定收益部门以及研究部门都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其中,投行部门积极配合
证监会
、交易所开展公司债发行相关工作;固定收益部多次走访保险机构、财务公司、邮储等主要机构投资者,密切关注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及监管条件的变化,努力为客户增加收益、降低风险、拓展投资品种;研究部门则对国内外公司债市场发展历程、现状、趋势进行了大量研究,对长江电力发行公司债的可行性进行详细论证,为公司债成功发行提供了理论支持。

  公司债的发行需要券商各个部门密切配合,但这种跨部门作战也需要协调成本。“投行部门客户资源更多,固定收益部在产品设计和销售方面更有优势。”一家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有关人士认为,券商的投行和固定收益部并非完全分割。有的公司固定收益部是属于投行部的子部门,有的虽然是分开的部门但相互之间业务交叉很多。随着公司债市场不断扩大,券商应该会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以充分整合资源。

  一家券商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可能会成立独立于投行和固定收益部门的专门负责债券发行的部门。成立这样的独立部门更有利于调动资源。

  或向保荐代表人制过渡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对此,一家券商有关人士说,由保荐人而非保荐代表人保荐,意味着不需要占用保荐代表人资源。在当前IPO项目多、保荐代表人人手紧张的时候,办法的制定可能正是考虑了这一点,有意对公司债发行放宽限制。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公司债发行全面铺开,可能会采取保荐代表人保荐的方式。但可能会实行不同于IPO保荐代表人的公司债保荐代表人制度,这样可以更大程度保证公司债发行的质量,同时也不至于加剧保荐代表人稀缺的局面。

  投资者尤其是保险等机构投资者踊跃认购长江电力公司债,让券商对公司债前景充满信心,有多家券商表示正在争取承销公司债。一家创新类券商负责人说,“监管层支持公司债发行,上市公司有利用该产品融资的需求,公司债发展前景看好,我们会积极进军这个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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