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追踪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3日 13:42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王冰凝 北京报道

  轰动一时的中国东方集团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之间的经济纠葛并诉诸公堂一事,近日有了新的进展。

  9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中国东方集团第二大股东的香港嘉鑫控股董事长陈宁宁控告集团大股东、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敬远的“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陈宁宁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陈宁宁发表声明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陈宁宁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清华源律师事务所的王卫中则认为,嘉鑫的全面收购计划是一个合法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嘉鑫控股和陈宁宁将会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这场收购和反收购的博弈中,也展示着陈宁宁的资本手段和韩敬远的钢铁实业的博弈,但嘉鑫采取了一些不够合理的操作方式,从而被对手抓住,并作为有力的武器进行回击,这可能将最终导致嘉鑫收购的落空。”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