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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 05: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于2006年10月2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3%)限售流通股分别质押给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25 万股、图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420 万股、龙井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420 万股、延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420 万股、延边人民城市信用合作社315 万股(详见2006年11月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2007年5月17日,经过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上述股份已增至4,200万股。 本公司于今日接到金诚公司通知,获悉金诚公司质押的股权(4,2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3%)于2007年9月14日和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冻结手续。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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