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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 05: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子公司向安赛乐-米塔尔销售钢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虽然锡钢集团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部分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但锡钢集团与公司只有小部分产品和业务重合,竞争程度较弱,并且华菱集团已出具承诺函,就其收购锡钢集团与公司可能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以及以前作出的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及不同业竞争之承诺做出了妥善处理或安排,因此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2、子公司向安赛乐-米塔尔销售钢材有利于公司产品充分融入国际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钢材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可获得比国内更高的收益。

  3、上述议案的审议是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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