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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流通股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05:3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9月18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通知,截止2007年9月18日收盘,“宝丽华集团”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6,708,028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91%。 “宝丽华集团”尚持有本公司股份272,527,916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6.79%,其中已获准流通股份20,728,47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80%。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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