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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05:3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涨幅较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20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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