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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原总经理受审 涉嫌挪用公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 18:17 全景网
全景网9月19日讯 中金岭南(000060)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公司原总经理郑耀明涉嫌挪用公款案于2007年9月17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郑耀明担任中金岭南总经理的时间为1999年4月至2002年元月,因年龄原因郑耀明已于2006年7月办理了退休手续。 根据举报,郑耀明因涉嫌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未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挪用公款,2007年6月20日被广东省检查院逮捕。郑耀明涉嫌挪用的公司公款本金已全部归还公司,未对公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全景网/雷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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