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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 05:2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曾委派倪霆先生、葛绍政先生作为本公司的保荐代表人。本公司现接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保荐代表人倪霆先生因个人理由调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排崔海峰先生担任本公司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以及双方签署的《保荐协议》,本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崔海峰先生、葛绍政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8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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