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 05: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308,4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9月2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9月14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9月2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9月2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在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关于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禁售、限售规定的前提下,第一大股东云南电网公司特别承诺在其持有的文山电力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五年内,除为实施公司管理层股票期权激励转让股份外,不以任何形式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持有文山电力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将对公司每年不低于当年税后净利润的 30% 的分红议案投赞成票。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在 5% 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云南广聚明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文山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同时承诺自上述承诺期期满后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不超过文山电力股份总数的 5%,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在 5% 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江河农村电气化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省地方电力实业开发公司分别承诺其所持文山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止目前,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分配、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本公司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保荐机构对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出具了核查意见书,核查结论意见如下:文山电力本次21,308,400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308,4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9月24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2006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公司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在原基础上增加20%。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1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不支持Flash
|